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泉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1件。其中,泉州市院填报3件,各基层院共填报58件。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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