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泉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发布: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35件。其中,泉州市院填报44件,占比10.11%;各基层院共填报391件,占比89.9%。
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应录尽录”,强化“有责必究”,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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