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庄怀邦等2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从2021年8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68865189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68865273
 
| 序号 | 单位及代码 | 职位及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 备注 | 
| 1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43026) | 五级检察官助理 (01) | 庄怀邦 | 男 | 314302601065104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 
|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 
| 2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43026) | 政治部一级科员(02) | 吴冰冰 | 女 | 314302602062322 | 集美大学 |   | 
| 福建晋江鞋纺城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