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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收社会监督,现将泉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发布:
2025年第一季度,泉州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105件次。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3 件,占比12.4%,基层检察院填报92件,占比87.6%。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上级院相关要求,定期公布填报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检察人员做到公正廉洁司法,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收社会监督,现将泉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发布:
2025年第一季度,泉州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105件次。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3 件,占比12.4%,基层检察院填报92件,占比87.6%。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上级院相关要求,定期公布填报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检察人员做到公正廉洁司法,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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