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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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省院及省、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检察人员进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全市两级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院办案等重大事项190件,其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填报29件,占全市比15.3%,各县(市、区)院161件,占比84.7%。一是用好用实各种宣传形式。继续借助彩铃、漫画、动漫、微视频、微讲堂等新媒体方式的进行持续广泛宣传,永春县检察院检察长到挂钩乡镇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主题宣讲,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走进市人大进行“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和方案,确保“三个规定”落实落细。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纳入2023年泉州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办法中,提升基层检察院对三个规定”的重视程度,促进公正司法,彰显司法权威,不断推进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用好政策宣讲和微视频、抖音、动漫,宣讲进党委等多种方式,坚持“严”的总基调不放松,常态做好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和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的核查工作,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