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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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也是切实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不断深化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填报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司法、营造海晏河清司法环境。
2021年度,全市两级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院办案等重大事项460件,其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填报83件,占比18.04%,11个县(市、区)检察院填报377件,占比81.66%。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全体检察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执行“三个规定”,纠正思想偏差、行动不力等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是持续广泛宣传,持续用好政策宣讲和微视频、彩铃及通过给当地党政机关授课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专项督察活动,强化内部督察。通过开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违法违纪案件、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倒查等专项检务督察活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司法环境不断改善,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持续用好政策宣讲和微视频、抖音、动漫,宣讲进党委等多种方式,加大“三个规定”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加强对“三个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公正司法,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