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开展情况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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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不断深化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填报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三个规定”社会知晓度,推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司法,营造海晏河清司法环境。
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两级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院办案等重大事项82件,其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填报15件,占比18.3 %, 11个县(市、区)检察院填报67件,占比 81.7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全体检察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执行“三个规定”,纠正思想偏差、行动不力等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定期通报,强化落实意识。市院微信公众号转发高检院发布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作用,并在检察内网通报两级院的填报情况,强化各部门严肃认真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责任意识。三是组织专项活动,强化内部督察。开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专项检务督察活动,对2020年至2021年7月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中是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落实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逐案自查自纠。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通报制度,把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事项,促进公正司法,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