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庄怀邦等2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从2021年8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68865189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68865273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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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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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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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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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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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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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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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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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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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检察院(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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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检察官助理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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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怀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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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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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026010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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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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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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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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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检察院(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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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一级科员(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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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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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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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0260206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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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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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鞋纺城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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