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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泉州市检察院照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的工作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三个规定”社会知晓度,推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司法,促使全体检察人员形成及时、主动、全面、规范记录报告的行动自觉。司法办案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有力营造海晏河清司法环境。

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两级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院办案等重大事项202件,其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填报44件,占比21.8 %, 11个县(市、区)检察院填报158件,占比 78.2 %。一是持续广泛宣传,持续用好政策宣讲和微视频、彩铃通过给当地党政机关授课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五必谈”“八必谈要求,分级分类开展谈心谈话。三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检察人员被处分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倒查,发现1名基层检察院干警违反“三个规定”,已被提醒谈话处理。四是抓实自查事项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补报,制作《检察人员自查事项报告表》,将违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纳入自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开展了2轮自查填报工作,开展1次“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集中补报,有三个基层检察院主动填报违反“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共5人次。五是制定《加强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通报制度,把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事项,促进公正司法,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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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泉州市检察院照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的工作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三个规定”社会知晓度,推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司法,促使全体检察人员形成及时、主动、全面、规范记录报告的行动自觉。司法办案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有力营造海晏河清司法环境。

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两级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院办案等重大事项202件,其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填报44件,占比21.8 %, 11个县(市、区)检察院填报158件,占比 78.2 %。一是持续广泛宣传,持续用好政策宣讲和微视频、彩铃通过给当地党政机关授课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五必谈”“八必谈要求,分级分类开展谈心谈话。三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检察人员被处分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倒查,发现1名基层检察院干警违反“三个规定”,已被提醒谈话处理。四是抓实自查事项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补报,制作《检察人员自查事项报告表》,将违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纳入自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开展了2轮自查填报工作,开展1次“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集中补报,有三个基层检察院主动填报违反“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共5人次。五是制定《加强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下一步,泉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通报制度,把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事项,促进公正司法,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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