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73号)要求,具体分配给我市检察系统2016-2018年度省级先进名额有:先进基层院2个、市内设机构1个、基层院内设机构或专项任务办案组织1个(全省分配指标9个,择优表彰6个)、先进个人5个(根据在编在职干警比例分配,县处级、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指标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另省院28个内设机构可各推荐对口部门人员1名。
经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 省级先进基层院
1.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2.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二、省级先进集体
1.市院内设机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基层院内设机构或专项任务办案组织:泉州市“刺桐花”团队
三、省级先进个人
1.省院28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内设机构推荐我市两级院干警,具体名单如下:1.叶财生(泉州市院,省院纪检组推荐)、2.杨泽良(泉州市院,省院侦监处推荐)、3.郭蔚(丰泽区院,省院法警总队推荐)、4.罗明芳(晋江市院,省院公诉二处推荐)、5.吴雅芳(晋江市院、省院生态处推荐)。
2.分配给我市的5个名额,经各基层院推荐,党组会确定,拟推荐如下人员:1.翁明朱(洛江区检察院)、2.苏雯雯(石狮市检察院)、3.陈华南(惠安检察院)、4.胡巧娜(安溪县检察院)、5.黄金海(永春县检察院)。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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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