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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6在泉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扬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中共泉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公正履职,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全市稳中求进突围攻坚。我们坚持监督与服务同频共振,出台服务保障泉州十三五规划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做到党委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监督保障跟进到哪里。围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面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失误、鼓励创新。依法从宽处理涉嫌渎职但有悔改表现的国家工作人员32人,甄别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12人,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简单视为犯罪。主动融入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研究基地及泉州品牌保护联盟,推动企业抱团维权。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76人,助力企业创新创业。

构建“亲”“清”检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法治环境。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科技人员慎用强制性措施。监督纠正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不当35件、妥善处理产权纠纷申诉76件,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一家企业挽回租金损失3500万元。聘任20名企业家代表为党风检风监督员,推进检企双向监督。联合国税开展亲清检商行·护企促发展系列活动,会同工商联挂钩联系企业137家,进百家企业普法宣传90场次。指导晋江市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引导企业家强化法治理念,破解企业内部侵财侵权案件多发痛点。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钦敏视察后亲笔批示“很受感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批示“‘泉州经验’值得推广”。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牵头搭建政检学银四方防护金融安全平台,督办督导恶意逃废债33件,联动促成187家企业主动还本付息或与银行达成和解,挽损2.67亿元。积极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成功起诉全国首例“零口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和涉案金额24亿元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专项调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督促降额或停卡处理967户、问责相关从业人员50人,帮助已病防变、未病先防。服务精准扶贫,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3件,努力追回赃款返还农民群众,守住困难群众钱袋子。筹集100万元资金帮助挂钩联系镇建设大棚蔬菜基地,助力66户扶持对象持续、稳定脱贫。攻坚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70人。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办整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28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模式推广。德化县检察院牵头省内四市五县成立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形成合力保护戴云山生态资源“德化共识

二、始终坚持忧民之忧,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我们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平安泉州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166人,比降7.6%;提起公诉14632人,比升3.5%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金砖会晤等重大节点期间维稳安保工作,督促收监、稳控风险隐患罪犯13,起诉黄赌毒黑拐骗及村霸等恶性犯罪2699人,对1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严肃整治网络有害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依法严办塑料紫菜网络谣言专案和“6·2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结合办案呈报治理建议31份,中央和省级领导批示完善机制8份,推进良法善治。关注社会关系修复,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捕1100人,不诉606人;救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家属38人。建立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社区矫正基地,确保法律平等适用。组建普法宣传队,开展法律八进,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保障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丝发必兴忧民忧、解民难,出台保障补短板四心工程意见,严惩招生诈骗、暴力伤医等犯罪。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药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监督移送立案104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绿水青山。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出台全省首份办理老年人刑事案件规则。支持务工人员提起讨薪等诉讼23件,获赔175万元;依法对6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替考案作不起诉。坚持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聘任55名社会贤达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难题108件,依法追究5件违法信访案刑事责任,破解信访不信法困局。4个基层检察院荣膺或保持国家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

全面保护推进幼有所育。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完善亲职教育、留守儿童联动救助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0人,专项筹集85万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02人。设立未成年人观护中心5个、观护基地74个,观护涉案未成年人489人,430人实现重新就业或重返校园。组建刺桐花团队,开展“刺桐花”护童行动,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专题开展全市学校法治巡讲405场次,覆盖385所学校,受众28万人次。市检察院1名干警入选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讲师,并受邀走进央视专题讲授预防性侵课程。安溪县检察院着力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体观护工程,被授予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三、牢牢把握监督主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我们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三大诉讼监督。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完善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审查、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机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5件、撤案111;追捕追诉195人;抗诉刑事案件2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5件。建设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全程跟进重点案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193件、违法情形241项。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核查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28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监督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72人,有4起案件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和优秀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违法违规监管执法20件;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82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7件。率先开展财产刑执行巡视检察,监督1745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依法对未履行财产刑的66名罪犯从严掌握减刑。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请、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2;查办虚假诉讼、虚假仲裁4件,涉案金额4100万元。南安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涉案金额2700万元的虚假申请仲裁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强化职务犯罪监督。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4人,渎职侵权犯罪26人。集中清理近三年涉基层干部举报线索173件,查办基层微腐败38人,对不实举报及时答复和澄清反馈。保障国企改革“施工期建设,洛江区检察院查办国企职务犯罪12人,帮助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719万元。加强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在逃人员8人、赃款1559万元坚持惩防并举,全面铺开预防邮路建设,检察蓝携手邮政绿,把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围绕项目攻坚,同步跟进3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038件次。其中2个预防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项目”第一、二名。

优化派驻检察监督。全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机制。联合市场监管、边防、消防、国税、海关稽查等建立派驻监督机制,开展涉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专项监督。持续推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专项监督,督促收回“一费一金”5419万元。主动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执法末梢环节,在公安(边防)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161个,引导侦查825件,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四、严格遵循改革引领,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我们保持改革定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稳妥推进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三类人员归类管理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绩效考核机制,保障检察官独立办案和对案件负责。全市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75名,配备检察辅助人员498名,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53名并全部配备至一线办案部门。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案件审结数、审结时限同比分别上升13.37%、下降12.91%。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

创新特色配套机制。全面铺开掌上、线下一体化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建设,实现12项检察业务一网通办、一窗办理,致力打造家门口、马路边的检察院。鲤城区检察院依托掌上平台,为远在四川的被害人未成年家属提供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被主流媒体推介为“中国检察好故事。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证人出庭作证和庭前提速增效等机制,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1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对83%的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查起诉平均周期缩短8.3天。自觉践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提起公益诉讼14起、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62件,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一批舆论关注的“老大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肯定推介我市47项工作经验,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推介28项。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开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导的智慧检务试点,应用智能文书纠错、量刑建议辅助和远程提讯、庭审、智能语音输入等现代技术,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整合部门间数据建设检察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丰泽区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立数据驱动业务新型模式。石狮市检察院打造融合十项先进技术的智慧检务4.0版本,探索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五过硬检察队伍。我们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维护核心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重要案事件77件,领导给予批示指示24件次。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等系列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信涵养干警理想信念。晋江、永春检察院率先成立基层检察文联,分别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泉港区检察院打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被确定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落实纪律巡察、财务审计、谈心谈话全覆盖,配合省检察院开展巡视和回头看工作,严肃处理违纪人员2

强化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连续三年开设处长论坛,分类培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持续推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青年检察人才培养。全市有17人增选为省级以上专家人才,47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千万侦查预防人才3个课题获国家级立项。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一院一亮点创评活动,强化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全市有250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其中国家级56个,省级53个。市检察院吴美满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安溪县检察院郭艳娜获评全省十佳杰出检察官。惠安县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一年来,经上级检察院推荐,全国有27个兄弟省市检察院到我市检察机关考察交流工作。

着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氛围。坚持以社会民意为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代表转信30件,分解落实意见建议485条。邀请市县两级代表、委员415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圆满完成福建团、广西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我市检察工作的视察检阅。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84291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676人次。两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20场,制作刺桐检阅系列视频、画册、书籍391种,直播校园贷预防等融媒体节目41期,吸引了20余万人次的关注。市检察院“刺桐检阅”微信号被评为2017年度福建政法新媒体优秀公众号。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裁判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与各类犯罪作斗争。坚决打击涉军违法犯罪,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深化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7件、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24件,维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标找差,我们也清醒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通过精准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改革中新旧办案机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调适得还不够到位;队伍中领军型人才仍然缺乏;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司法不规范、作风不过硬的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加快赶超跨越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四个伟大”新征程中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泉州转型攻坚、聚力跨越,加快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作出新的努力。

一是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创新引领发展等部署,持续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金融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等工作,保障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作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工程、城市双修“XIN”行动等部署,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等形式强化监督建言,助力实现发展高质量、生态高颜值。

二是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新要求,在保民生护稳定促和谐上有新作为。因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加自觉保障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实施补短板四心工程,健全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机制,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公开及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禁止制度,依法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三是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政治定位,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等工作,完善诉讼违法查处机制,构建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政、检法、检警和检律良性互动关系。更加重视数据融合,推动建立部门间大数据服务平台,依托现代科技进一步解放办案力量,提升办案效率,实现精准监督。

四是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办案组织建设。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检察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实现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山高愈前行,梦好起宏图。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担当,忠诚履职,奋发作为,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附件1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仅供参考)

 

1.容错纠错机制(P1倒数第1行)。201667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在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中依法容错纠错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要求两级检察院坚持“重预防多调查慎立案少拘捕”办案理念,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建立查办渎职案件影响评估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正确运用容错纠错“四种形态”;严格区分渎职犯罪“五个界限”,准确把握不能认定为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依法落实“四个从宽”,切实做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2.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P28行)。201659,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确定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评估案件查处可能对非公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在预案中列明会涉及到的企业人员、经营项目及其在企业中的作用,审查入罪必要性,论证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选择最恰当的办案方式,把办案可能对经济生活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保证涉案企业生产经营不中断、供销渠道不堵塞、决策系统不失灵。

3.服务精准扶贫工作(P34行)。根据《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厅处级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检察院选派33名干部挂钩联系66户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干部自发给每户挂钩扶持对象发放慰问金1500元。同时,市检察院专项筹集302万元资金帮助挂钩联系镇、村发展特色项目,其中,牵头相关单位、企业筹集100万元资金帮助挂钩联系镇建设大棚蔬菜基地,依托一家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合作时间长达15年。基地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帮扶联系户,并为有劳动力的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助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4.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P311行)。 2017515,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和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协议,创立“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通过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交界及毗邻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妥善处理交界山场、林权等纠纷,互相通报跨县域破坏生态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合力打击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同保障戴云山生态保护区的河流、森林等生态资源,为闽江、九龙江泉州段和晋江的生态安全树立源头屏障。

5.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社区矫正基地(P44行)。因受在大陆没有居住地和保证人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台湾籍服刑人员在会见、假释、保外就医、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权利,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损害了刑罚执行的统一性。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论证,今年113日,市检察院在台资企业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设立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和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该基地通过采用“企业聘用+集中居住+企业家保证”模式,重点解决台湾籍服刑人员在大陆没有居住地和保证人问题,推动对台湾籍服刑人员平等适用社区矫正。

6.亲职教育(P4倒数第4行)。亲职教育是指对家长进行的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依托亲情力量提升未成年人帮教效果的专门化教育。检察机关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中发现,父母的监护教育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息息相关。2017年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通过联合基层妇联、教育局会签亲职教育方案,根据年龄、个性及家庭教育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亲职教育,帮助改善家庭关系。同时将亲职教育与社会调查相结合,通过定期约谈监护人、对监护缺失的家长进行训诫等方式,约束其不当行为。

7.未成年人观护中心(P4倒数第3行)。主要针对具备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在经其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意后,送其到观护中心接受技能培训或学习,由中心观护人员对其进行观察、监督、保护和矫正,对观护对象展开针对性帮教,积极培养观护对象团队意识、守法意识、道德规范意识,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和工作机会,以期顺利回归社会,同时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几率。2014年开始,市检察院对外着手加强与综治、关工委、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社工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联系,携手打造“未成年人观护中心”,统筹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目前,全市共设立观护中心5个,下辖观护基地74个,其中,企业观护基地46个,占比62.2%,观护对象还逐步扩展到未成年被害人、留守儿童及违法犯罪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和救助。

8.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P514行)。2016年,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制度,并确定由检察机关进行核查。《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重大案件,由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9.羁押必要性审查(P516行)。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监督活动。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10.虚假诉讼(P61行)。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虚假事实和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逃避债务或非法侵占国家、集体、公民财产等权益的行为。

11.“三类人员”归类管理(P74行)。指根据检察职业特点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12.案件程序性信息(P9倒数第5行)。指根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对查询申请人身份审核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13.诉前“圆桌会议”(P119行)。圆桌会议是指一种平等、对话的协商会议形式。这里的诉前圆桌会议,是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而跟进监督过程中的机制探索创新,通过组织各方深入交换意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调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公益诉讼问题得到解决。会议过程中,通过听取与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意见,避免公益受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意见,开启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听取专业人员意见,对整改方案进行技术性指导。

 


附件2

有 关 案 例 说 明

 

1.一份价值3500万元的检察建议(P211行)。2017年,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辖区某上市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部分门店存在内部工作人员伙同他人,通过虚构“二房东”、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把公司看中的店铺先租下来,再高价转租给公司,借此赚取高额差价的“潜规则。该院适时向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分公司的店铺租赁问题进行排查。经对全国3000余家店铺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排查,该公司重新测定当地同类店铺租金定价,对明显高出市场价的合同,立即要求分公司整改。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整改,该集团全国店铺租金全线下降。据不完全统计,仅仅租金支出的部分,公司一年就能节省3500多万元。

2.全国首例零口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P31行)。该系列案件是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部交办的我省第二例、我市首例办理的证券类犯罪案件。20148月至2015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具体参与了某纸业公司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全过程,经证监会依法认定,其系上述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期间,被告人王某非法将上述内幕信息泄露给其朋友尚某鹰、妹夫陈某峰、战友王某仪、妹妹王某玉,其战友王某仪又泄露、指示妻子王某红,导致五人在该股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大量买入该股票共计1000万余股,成交金额近3000万元,并于该公司因重大事项停牌前、发布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公告复牌后,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从中非法获利1200万余元。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111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5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尚某鹰、陈某峰、王某仪、王某红、王某玉六年到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1050万元-18万元不等的罚金。

3. 非法买卖外汇案(P32行)。犯罪嫌疑人吴某春自2004931日起至2017221日案发,持续在未依法获取外汇买卖资格的情况下,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先后独自或伙同其子犯罪嫌疑人吴某建、吴某勤非法经营地下钱庄,从上线严某明、高某云、关某荣等人及客户陈某忠、郭某明、尤某忠、高某灿、黄某执、林某虹、吴某发、吴某鹏、庄某立等人处收购或出售外币(欧元、美元、日元等),从事非法外汇买卖生意谋利,涉案总金额经初步核算为人民币24亿余元。2017119,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吴某春、吴某建、吴某勤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

4.塑料紫菜网络谣言案(P3倒数第1行)。2017425,王某祥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华纳大街家中,吃了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感觉是塑料做的。到其工作的公司后,王某祥在没有依据、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唆使公司下属员工制作紫菜是塑料做的谣言视频并发布到各自朋友圈。塑料紫菜网络谣言事件对晋江紫菜行业造成重大影响,导致紫菜销售严重受阻。后王某祥独自联系该食品有限公司,以消除朋友圈中的塑料紫菜视频信息为由索要10万元。该公司迫于压力向王某祥汇了5.3万元。经检测,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20171130,经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晋江市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5.“6·2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P41行)。201456,犯罪嫌疑人袁某宾在厦门市注册成立一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系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及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后袁某宾将12家银行的申办信用卡业务网站链接集合成办卡、提额软件,安装在其低价购买的平板电脑上,命名为海川金融一体机,先后网罗曾某汉等82名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公司名称、虚假公司地址、虚假姓名,在微信上发布虚假广告,宣称无论购买者征信情况如何,只要购买该司海川金融一体机即赠送大额信用卡或可办理大额信用卡等。袁某宾等人利用广大消费者急于办理超额度信用卡的心理,诱骗、唆使被害人高价购买不存在其广告宣称功能的海川金融一体机,骗取被害人上千名,诈骗金额达739万余元。2017810,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袁某宾、曾某汉等30人提起公诉;1120,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黄某浩等53人提起公诉。

6.6名在校大学生替考案(P412行)。20164月初,我市6名在校大学生,在携带伪造的身份证件及作弊器材进入考场时,被监考人员发现。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将6名大学生移送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该案涉及学生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承办人员专门前往涉案大学生所在高校走访调查学生在校表现,并邀请学院领导以及相关老师、辅导员开展座谈。经座谈交流了解到,6名大学生都来自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多数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有的担任社团负责人、班长等职务,有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第一,参加替考是为了拿到200元报酬才受到不法中介的诱骗。经综合考量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324日依法对6名学生作出了相对不诉决定。同时,该院加大对雇佣替考者的惩处力度,对组织“枪手”替考的不法中介依法提起公诉,两名组织替考的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八个月。

7.虚假申请仲裁案(P62行)。2016726,债权人周某瑞向南安市法院申请,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完毕的其与债务人周某裕间的2700万元借款纠纷强制执行。案外人洪某南以借贷关系不存在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对周某裕与洪某南民间借贷一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周某裕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恶意串通周某瑞虚构借款纠纷,通过虚假仲裁严重损害洪某南的合法权益。南安市人民检察院遂向南安市人民法院发出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的检察建议。南安市人民法院予以采纳,已裁定不予执行。                              

8.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P714行)。20177月份,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尚有一未成年家属。经过办案人员主动调查得知,该女孩患有先天性听力障碍,失去父亲后,暂住在叔叔家里,缺少生活来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考虑到当事人远在四川,申领司法救助不易,该院依托掌上检察监督指导中心为其跨省办妥司法救助申请,并为其提供在线司法救助、心理辅导。8月底,该女孩和叔叔来到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领取救助金的相关手续,当场拿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

 

 

 

 

 

 

 

 

 

 

 

 

 

 

 

 

附件3

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数据截止1215日)

 

 

 

 

 

 

附件4

检察工作有关图示

 

 

 

 

 

 

                                                                              

 

 


附件5

2017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

 

序号

意见建议内容

提议代表

办理情况

1

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态新要求,提高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能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发展困难的现状,在法律层面上更多帮助服务地方困难企业。探索开展检察室入驻工业园区,更好地推动园区建设,服务企业发展。

洛江团王远东、晋江团刘文儒、

石狮团李天培、南安团陈文生、

南安团黄文胜、惠安团王德法、

安溪团刘林霜、安溪团黄国富、

安溪团黄永岗、安溪团刘梅萱、

安溪团谢锦贤、永春团陈建全、

德化团温志加

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挂钩137家企业,与各共建单位联合开展“亲清检商行?护企促发展”系列活动周,促进解决一批长期困扰企业的涉法问题。两级检察机关在工业园区、行业协会、企业内部设立检察联络室30余个,推进系统、行业内部防控机制的建立健全。

2

深化“检察进企业”工作,加强涉企犯罪预防,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供指导。

鲤城团黄丽玲、鲤城团陈开通、

鲤城团吴荣照、晋江团甘泽阳、

石狮团黄景生、南安团丁金火、

南安团柯晓晖

主动选取柒牌、德尔惠、优兰发等重点企业建立工作联系点,借助“检察监督指导中心”、非公党建、行业协会等平台开展预防工作,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检察监督服务。在晋江建设全省首家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逐步成为新生代企业家培训基地。

 

 

3

严厉打击民间借贷领域违法犯罪,加大对逃废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追捕力度,尽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对大学生因校园贷、裸贷无力偿还而轻生的问题,要重视防范和解决。

鲤城团陈文海、丰泽团关一凡、

泉港团陈宗德、晋江团梁炳辉、

晋江团陈伟勇、晋江团吴超峰、

石狮团王智敏、石狮团徐  华、

石狮团邱志强、南安团戴建生、

南安团王荣树、惠安团吴汉宗、

惠安团林庆福、安溪团廖炳辉、

安溪团林科闯、安溪团黄力哲、

永春团庄永智、永春团叶高扬

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批准逮捕恶意逃废债案件2932人,提起公诉2945人,涉案金额41亿余元。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强对逃废债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39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发出《催办函》1次,首批挂牌督办逃废金融债权案件10件。同时,针对大学“校园贷”引发侵权事件增多实际,联合华侨大学学生处、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开展“防范校园贷”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4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主动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性。强化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在整个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

鲤城团万顺灿、丰泽团赖忠惠、

晋江团王冬星、晋江团蔡金钗、

安溪团廖皆明、永春团张育凯、

德化团李小兴、德化团郑雄文

针对网络打假难问题,依托商标品牌网络保护系统监测查办2起网络侵犯泉州品牌商标案件。开展知识产权涉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监督,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财物,已监督执行73件。联合厦门大学设立“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泉州检察实践研究基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性。建立百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双指引”和白皮书、公布身边典型案例,致力提升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5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电信网络诈骗、破坏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感。

丰泽团董丰文、丰泽团林建扬、

丰泽团关一凡、洛江团苏汉庭、

南安团叶维新、南安团王松勇、

惠安团王德法、安溪团高向荣、

安溪团刘林霜、德化团黄美罗

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药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2017年,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立案2324人,办理的5起监督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与河长办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在河长办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督办整改28件违法违章案件。从快办理“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群众生活安全感、幸福感犯罪45036603人,从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87979人。

6

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简化微小案件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企业和民众讼累。

鲤城团姚良铸、鲤城团吴建川、

晋江团唐春晓

通过探索认罪认罚从宽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公诉案件审前认罪协商分流与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2017年,共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12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其中有三分之一被依法作不起诉或判处缓刑。牵头与市中院、市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行)》,建立简易程序审案件相对集中移送起诉、审判机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比例由原来的71.8%上升到83%,采用率由原来89.83%上升到95.22%。人均办理案件数同比上升53.14%,平均办案时限缩短8.35个工作日。

7

在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努力将犯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要更加注重实效。在全市检察院系统筛选若干优秀的法制宣传课,统一推广宣讲。要创新未检预防模式,让“法制进校园”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全面。要多关心多帮扶涉罪未成年人,通过有效的组织和活动,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鲤城团郑芳卉、丰泽团郑玉宝、

丰泽团戴国良、洛江团陈  翔、

洛江团杜德森、洛江团杨华民、

晋江团吴忠刘、石狮团廖伏树、

石狮团洪霜雅、惠安团杨凤翔、

惠安团陈建辉、安溪团汪礼才、

安溪团林志平、安溪团殷舜斌、

安溪团王培芳、安溪团廖水玉、

安溪团廖炳辉、安溪团林科闯、

安溪团黄力哲、永春团林仁漳、

永春团郑东霞、永春团林燕丽、

德化团连志东、德化团赖育红

 

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深入院校开展自护教育、反校园暴力、防治校园欺凌等主题课程405场次,受众28万人次。市检察院1名干警入选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讲师,并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参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守护明天》栏目录制。联合市妇联开展“护卫春蕾”大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拍摄主题宣传曲音乐视频、制作宣传画册、打造统一的精品课程课件等形式,向留守、流动儿童普及预防性侵害知识,现已完成示范授课207场次,实现全市11个县(市、区)全覆盖。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救助,设立未成年人观护中心5个、观护基地74个,累计观护489名涉案未成年人,430人实现重新就业或重返校园。

 

8

积极应对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和期望值较高的现状,更好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着力破解“信访不信法”问题。

泉港团陈宗德、晋江团李海庭、

晋江团施鸿雁、晋江团蔡耿耀、

石狮团王智敏、南安团王卫红、

南安团黄活泼、南安团吴金笔、

南安团郑建家、惠安团吴汉宗、

惠安团李育怀、安溪团吕春香、

永春团林金电

深化预约接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健全检察环节信访事项导入及退出机制,探索邀请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共聘任55名社会贤达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难题108件,对无理过激或严重妨害公共安全、信访秩序的5件违法信访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解“信访不信法”困局。

9

切实开展国有资产保护、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加强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丰泽团赖忠惠

晋江团陈东聆

 

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被市政府办全文转发,为两级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自2015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8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3800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3万吨、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54家;提起公益诉讼15件,已判决13件,均获胜诉。

10

针对当前执行难问题,要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联系,定期召开法检联席会议,沟通处理执行工作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执行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因拖延执行而导致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的“老赖”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失信成本,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鲤城团吴建川、洛江团陈  翔、

晋江团陈东聆、晋江团洪义锋、

石狮团黄明、石狮团蔡进强、

南安团王卫红、安溪团吴振法、

永春团林金汝、永春团张贻松

 

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与法院、公安机关会签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工作机制,批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妨害司法犯罪案件4573人,提起公诉62148人,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针对经济下行、金融民商事(执行)案件日益增多的新形势,持续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申请及线索133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98件,法院采纳101件(含积案)。

11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调研走访、巡回宣讲、法律服务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单位、企业、农村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鲤城团曾奕明、鲤城团曾玉云、

鲤城团张文会、丰泽团戴国良、

丰泽团郭东圣、丰泽团林大穆、

洛江团洪飞跃、洛江团王远东、

晋江团吴忠刘、晋江团郭浪滔、

晋江团吴晋居、晋江团陈燎原、

晋江团唐炎坤、晋江团姚冰冰、

石狮团陈惠盈、石狮团吴志松、

石狮团尤雅丽、南安团叶维新、

南安团王松勇、南安团丁金火、

南安团柯晓晖、惠安团辛庆彬、

惠安团林俊民、安溪团吕春香、

安溪团史思泉、永春团蔡萌芽、

永春团钱永新、永春团林仁漳、

永春团潘天恩、永春团林  康、

德化团王艳琦

全面铺开“预防邮路”建设,结合开展百场法制宣讲、巩固百个预防阵地活动,借助邮政网络系统开展普法宣传,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截止目前,已借助“预防邮路”平台派发宣传手册7000余册,建立预防阵地100余个,开展法制讲座119场。将传统宣传模式与互联网宣传模式有机结合,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两微一端”推送廉政微电影、警示教育基地视频、廉政公益海报等,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衔接的传播效应。市检察院创设融媒体演播室,联合泉州广播电台开设“刺桐检阅”直播栏目,今年来,已直播各类法制节目41期,吸引了20余万人次的关注。市检察院“刺桐检阅”微信号被评为2017年度福建政法新媒体优秀公众号。

12

要强化检务公开,增加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当事人了解办案环节,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要及时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对嫌疑人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要及时通知辩护人。

鲤城团李良毅、洛江团齐清秀、

泉港团吴礼源、安溪团谢渊渊、

永春团夏泉福、永春团陈俊超、

永春团刘建标

 

依托现有微信公众号建设掌上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实现12项检察业务一网通办。中心开通以来,被访问量达30万余次,办结相对人申请事项1273件。率先在全省搭建短信推送平台,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短信184291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13

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加大推进司法改革力度,科学配置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司法能力现代化。要主动对接司法体制改革,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的关系。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推广试点经验。

丰泽团戴国良、丰泽团林大穆、

洛江团齐清秀、晋江团刘文儒、

晋江团陈晋永、南安团王连赞、

南安团王卫红、惠安团赖清正、

惠安团何志辉、惠安团王德法、

惠安团陈明土、安溪团陈海基、

安溪团廖皆明、安溪团李树明、

永春团蔡萌芽、德化团梁玉华、

德化团李长江

 

根据上级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入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已全部归类管理到人,共配备员额检察官475人、检察辅助人员498人,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转任辅助人员的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安排至业务岗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一定程度缓解了原来以1/7的检力办理全省1/4案件的压力。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和检察权配套运行管理等工作均按序时进行。

14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队伍的素质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招录。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强化检察科技化、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

鲤城团黄阳春、丰泽团黄景春、

丰泽团骆  红、丰泽团赖忠惠、

丰泽团许志华、石狮团吴志松、

安溪团廖皆明、安溪团史思泉、

安溪团谢艺彬、永春团陈庆丹、

德化团李长江

 

实施检察官兼职业务导师、干部上下交流任职等人才育检工程,连续三年开设“开放式”处长论坛,论坛主讲人实现市院内设机构正、副职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开展各类“学、研、练、赛”活动,强化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全市有47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千万侦查预防人才”,涌现出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等一批先进典型。在2017年省检察院先进表彰会议上,全市有6个集体、16个个人获得先进表彰。

15

加强自身监督。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要常抓不懈,要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鲤城团洪泽生

洛江团齐清秀

石狮团许锦聪

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巡视工作和巡视“回头看”工作,健全完善制度7项。围绕检察权规范运行问题,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成立专案临时党支部、“先锋党员办案组”,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办案一线。

16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为代表提供更便捷的联络方式,积极构建与代表交流的常态性平台,邀请代表参与庭审观摩、案件公开审查、执行检察等司法办案监督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丰泽团郑玉宝、洛江团王远东、

石狮团黄景生、石狮团郑福尔、

惠安团辛庆彬

 

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和经常性联系,建立两级院共同挂钩、定向走访人大代表制度,拓展代表委员网上联络平台,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深度和监督力度。注重加强代表、委员个性化联络与互动,开展“防治校园暴力护航未成年成长”“驻监狱检察工作巡礼”等主题检察开放日30余场次,邀请市、县415名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

 

17

对于“两院”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工作思路,从创新办案模式、“互联网+”等角度入手进行研究,从内部挖掘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可探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的形式解决基层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鲤城团陈建通、鲤城团蔡明通、

石狮团黄明、石狮团邱志强、

南安团杨宝贵、南安团林国栋

 

 

推广“智慧公诉”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开发运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实现文书纠错、类案对比、量刑建议数据化分析、智能化办公;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水平,2017年来已运用电子取证设备、数据分析系统完成技术协助案件94件,恢复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几十万条;推广庭审多媒体示证与远程庭审观摩,提高出庭能力水平和庭审质效,目前已运用该系统出庭支持公诉136件。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3人,并将新招录人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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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6在泉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扬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中共泉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公正履职,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全市稳中求进突围攻坚。我们坚持监督与服务同频共振,出台服务保障泉州十三五规划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做到党委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监督保障跟进到哪里。围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面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失误、鼓励创新。依法从宽处理涉嫌渎职但有悔改表现的国家工作人员32人,甄别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12人,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简单视为犯罪。主动融入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研究基地及泉州品牌保护联盟,推动企业抱团维权。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76人,助力企业创新创业。

构建“亲”“清”检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法治环境。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科技人员慎用强制性措施。监督纠正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不当35件、妥善处理产权纠纷申诉76件,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一家企业挽回租金损失3500万元。聘任20名企业家代表为党风检风监督员,推进检企双向监督。联合国税开展亲清检商行·护企促发展系列活动,会同工商联挂钩联系企业137家,进百家企业普法宣传90场次。指导晋江市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引导企业家强化法治理念,破解企业内部侵财侵权案件多发痛点。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钦敏视察后亲笔批示“很受感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批示“‘泉州经验’值得推广”。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牵头搭建政检学银四方防护金融安全平台,督办督导恶意逃废债33件,联动促成187家企业主动还本付息或与银行达成和解,挽损2.67亿元。积极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成功起诉全国首例“零口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和涉案金额24亿元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专项调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督促降额或停卡处理967户、问责相关从业人员50人,帮助已病防变、未病先防。服务精准扶贫,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3件,努力追回赃款返还农民群众,守住困难群众钱袋子。筹集100万元资金帮助挂钩联系镇建设大棚蔬菜基地,助力66户扶持对象持续、稳定脱贫。攻坚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70人。在全国率先建立检察院与河长办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办整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28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模式推广。德化县检察院牵头省内四市五县成立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形成合力保护戴云山生态资源“德化共识

二、始终坚持忧民之忧,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我们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平安泉州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166人,比降7.6%;提起公诉14632人,比升3.5%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金砖会晤等重大节点期间维稳安保工作,督促收监、稳控风险隐患罪犯13,起诉黄赌毒黑拐骗及村霸等恶性犯罪2699人,对1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严肃整治网络有害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依法严办塑料紫菜网络谣言专案和“6·2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结合办案呈报治理建议31份,中央和省级领导批示完善机制8份,推进良法善治。关注社会关系修复,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捕1100人,不诉606人;救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家属38人。建立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社区矫正基地,确保法律平等适用。组建普法宣传队,开展法律八进,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保障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丝发必兴忧民忧、解民难,出台保障补短板四心工程意见,严惩招生诈骗、暴力伤医等犯罪。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药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监督移送立案104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绿水青山。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出台全省首份办理老年人刑事案件规则。支持务工人员提起讨薪等诉讼23件,获赔175万元;依法对6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替考案作不起诉。坚持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聘任55名社会贤达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难题108件,依法追究5件违法信访案刑事责任,破解信访不信法困局。4个基层检察院荣膺或保持国家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

全面保护推进幼有所育。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完善亲职教育、留守儿童联动救助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0人,专项筹集85万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02人。设立未成年人观护中心5个、观护基地74个,观护涉案未成年人489人,430人实现重新就业或重返校园。组建刺桐花团队,开展“刺桐花”护童行动,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专题开展全市学校法治巡讲405场次,覆盖385所学校,受众28万人次。市检察院1名干警入选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讲师,并受邀走进央视专题讲授预防性侵课程。安溪县检察院着力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体观护工程,被授予第三届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三、牢牢把握监督主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我们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三大诉讼监督。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完善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审查、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等机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5件、撤案111;追捕追诉195人;抗诉刑事案件2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5件。建设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全程跟进重点案件,纠正违法侦查活动193件、违法情形241项。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核查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28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监督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72人,有4起案件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和优秀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违法违规监管执法20件;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82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7件。率先开展财产刑执行巡视检察,监督1745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依法对未履行财产刑的66名罪犯从严掌握减刑。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请、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2;查办虚假诉讼、虚假仲裁4件,涉案金额4100万元。南安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涉案金额2700万元的虚假申请仲裁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强化职务犯罪监督。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4人,渎职侵权犯罪26人。集中清理近三年涉基层干部举报线索173件,查办基层微腐败38人,对不实举报及时答复和澄清反馈。保障国企改革“施工期建设,洛江区检察院查办国企职务犯罪12人,帮助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719万元。加强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在逃人员8人、赃款1559万元坚持惩防并举,全面铺开预防邮路建设,检察蓝携手邮政绿,把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围绕项目攻坚,同步跟进3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038件次。其中2个预防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项目”第一、二名。

优化派驻检察监督。全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机制。联合市场监管、边防、消防、国税、海关稽查等建立派驻监督机制,开展涉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专项监督。持续推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专项监督,督促收回“一费一金”5419万元。主动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执法末梢环节,在公安(边防)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161个,引导侦查825件,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四、严格遵循改革引领,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我们保持改革定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稳妥推进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三类人员归类管理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绩效考核机制,保障检察官独立办案和对案件负责。全市共遴选员额检察官475名,配备检察辅助人员498名,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53名并全部配备至一线办案部门。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案件审结数、审结时限同比分别上升13.37%、下降12.91%。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

创新特色配套机制。全面铺开掌上、线下一体化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建设,实现12项检察业务一网通办、一窗办理,致力打造家门口、马路边的检察院。鲤城区检察院依托掌上平台,为远在四川的被害人未成年家属提供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被主流媒体推介为“中国检察好故事。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证人出庭作证和庭前提速增效等机制,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1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对83%的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查起诉平均周期缩短8.3天。自觉践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提起公益诉讼14起、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62件,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一批舆论关注的“老大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肯定推介我市47项工作经验,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推介28项。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开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主导的智慧检务试点,应用智能文书纠错、量刑建议辅助和远程提讯、庭审、智能语音输入等现代技术,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整合部门间数据建设检察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丰泽区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立数据驱动业务新型模式。石狮市检察院打造融合十项先进技术的智慧检务4.0版本,探索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五过硬检察队伍。我们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维护核心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重要案事件77件,领导给予批示指示24件次。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等系列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信涵养干警理想信念。晋江、永春检察院率先成立基层检察文联,分别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泉港区检察院打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被确定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落实纪律巡察、财务审计、谈心谈话全覆盖,配合省检察院开展巡视和回头看工作,严肃处理违纪人员2

强化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连续三年开设处长论坛,分类培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持续推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青年检察人才培养。全市有17人增选为省级以上专家人才,47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千万侦查预防人才3个课题获国家级立项。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一院一亮点创评活动,强化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全市有250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其中国家级56个,省级53个。市检察院吴美满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安溪县检察院郭艳娜获评全省十佳杰出检察官。惠安县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一年来,经上级检察院推荐,全国有27个兄弟省市检察院到我市检察机关考察交流工作。

着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氛围。坚持以社会民意为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代表转信30件,分解落实意见建议485条。邀请市县两级代表、委员415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圆满完成福建团、广西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我市检察工作的视察检阅。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84291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676人次。两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20场,制作刺桐检阅系列视频、画册、书籍391种,直播校园贷预防等融媒体节目41期,吸引了20余万人次的关注。市检察院“刺桐检阅”微信号被评为2017年度福建政法新媒体优秀公众号。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裁判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与各类犯罪作斗争。坚决打击涉军违法犯罪,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深化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7件、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24件,维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标找差,我们也清醒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通过精准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改革中新旧办案机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调适得还不够到位;队伍中领军型人才仍然缺乏;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司法不规范、作风不过硬的现象仍然存在。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加快赶超跨越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四个伟大”新征程中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泉州转型攻坚、聚力跨越,加快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作出新的努力。

一是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创新引领发展等部署,持续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金融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等工作,保障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作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工程、城市双修“XIN”行动等部署,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等形式强化监督建言,助力实现发展高质量、生态高颜值。

二是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新要求,在保民生护稳定促和谐上有新作为。因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加自觉保障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实施补短板四心工程,健全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保护机制,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公开及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禁止制度,依法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三是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政治定位,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等工作,完善诉讼违法查处机制,构建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政、检法、检警和检律良性互动关系。更加重视数据融合,推动建立部门间大数据服务平台,依托现代科技进一步解放办案力量,提升办案效率,实现精准监督。

四是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办案组织建设。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检察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实现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山高愈前行,梦好起宏图。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担当,忠诚履职,奋发作为,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附件1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仅供参考)

 

1.容错纠错机制(P1倒数第1行)。201667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在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中依法容错纠错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要求两级检察院坚持“重预防多调查慎立案少拘捕”办案理念,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建立查办渎职案件影响评估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正确运用容错纠错“四种形态”;严格区分渎职犯罪“五个界限”,准确把握不能认定为渎职犯罪的“五种情形”,依法落实“四个从宽”,切实做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2.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P28行)。201659,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确定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评估案件查处可能对非公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在预案中列明会涉及到的企业人员、经营项目及其在企业中的作用,审查入罪必要性,论证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选择最恰当的办案方式,把办案可能对经济生活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保证涉案企业生产经营不中断、供销渠道不堵塞、决策系统不失灵。

3.服务精准扶贫工作(P34行)。根据《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厅处级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检察院选派33名干部挂钩联系66户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干部自发给每户挂钩扶持对象发放慰问金1500元。同时,市检察院专项筹集302万元资金帮助挂钩联系镇、村发展特色项目,其中,牵头相关单位、企业筹集100万元资金帮助挂钩联系镇建设大棚蔬菜基地,依托一家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合作时间长达15年。基地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帮扶联系户,并为有劳动力的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助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4.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P311行)。 2017515,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和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协议,创立“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司法保护联盟,通过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交界及毗邻区的环境综合治理,妥善处理交界山场、林权等纠纷,互相通报跨县域破坏生态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合力打击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同保障戴云山生态保护区的河流、森林等生态资源,为闽江、九龙江泉州段和晋江的生态安全树立源头屏障。

5.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社区矫正基地(P44行)。因受在大陆没有居住地和保证人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台湾籍服刑人员在会见、假释、保外就医、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权利,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损害了刑罚执行的统一性。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论证,今年113日,市检察院在台资企业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设立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和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该基地通过采用“企业聘用+集中居住+企业家保证”模式,重点解决台湾籍服刑人员在大陆没有居住地和保证人问题,推动对台湾籍服刑人员平等适用社区矫正。

6.亲职教育(P4倒数第4行)。亲职教育是指对家长进行的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依托亲情力量提升未成年人帮教效果的专门化教育。检察机关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中发现,父母的监护教育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息息相关。2017年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通过联合基层妇联、教育局会签亲职教育方案,根据年龄、个性及家庭教育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亲职教育,帮助改善家庭关系。同时将亲职教育与社会调查相结合,通过定期约谈监护人、对监护缺失的家长进行训诫等方式,约束其不当行为。

7.未成年人观护中心(P4倒数第3行)。主要针对具备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在经其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意后,送其到观护中心接受技能培训或学习,由中心观护人员对其进行观察、监督、保护和矫正,对观护对象展开针对性帮教,积极培养观护对象团队意识、守法意识、道德规范意识,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和工作机会,以期顺利回归社会,同时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几率。2014年开始,市检察院对外着手加强与综治、关工委、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社工等部门和组织的合作联系,携手打造“未成年人观护中心”,统筹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目前,全市共设立观护中心5个,下辖观护基地74个,其中,企业观护基地46个,占比62.2%,观护对象还逐步扩展到未成年被害人、留守儿童及违法犯罪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和救助。

8.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P514行)。2016年,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制度,并确定由检察机关进行核查。《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重大案件,由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9.羁押必要性审查(P516行)。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监督活动。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10.虚假诉讼(P61行)。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虚假事实和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逃避债务或非法侵占国家、集体、公民财产等权益的行为。

11.“三类人员”归类管理(P74行)。指根据检察职业特点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12.案件程序性信息(P9倒数第5行)。指根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对查询申请人身份审核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13.诉前“圆桌会议”(P119行)。圆桌会议是指一种平等、对话的协商会议形式。这里的诉前圆桌会议,是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而跟进监督过程中的机制探索创新,通过组织各方深入交换意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调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公益诉讼问题得到解决。会议过程中,通过听取与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意见,避免公益受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意见,开启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听取专业人员意见,对整改方案进行技术性指导。

 


附件2

有 关 案 例 说 明

 

1.一份价值3500万元的检察建议(P211行)。2017年,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辖区某上市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部分门店存在内部工作人员伙同他人,通过虚构“二房东”、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把公司看中的店铺先租下来,再高价转租给公司,借此赚取高额差价的“潜规则。该院适时向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分公司的店铺租赁问题进行排查。经对全国3000余家店铺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排查,该公司重新测定当地同类店铺租金定价,对明显高出市场价的合同,立即要求分公司整改。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整改,该集团全国店铺租金全线下降。据不完全统计,仅仅租金支出的部分,公司一年就能节省3500多万元。

2.全国首例零口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P31行)。该系列案件是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部交办的我省第二例、我市首例办理的证券类犯罪案件。20148月至2015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具体参与了某纸业公司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全过程,经证监会依法认定,其系上述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期间,被告人王某非法将上述内幕信息泄露给其朋友尚某鹰、妹夫陈某峰、战友王某仪、妹妹王某玉,其战友王某仪又泄露、指示妻子王某红,导致五人在该股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大量买入该股票共计1000万余股,成交金额近3000万元,并于该公司因重大事项停牌前、发布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公告复牌后,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从中非法获利1200万余元。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111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5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尚某鹰、陈某峰、王某仪、王某红、王某玉六年到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1050万元-18万元不等的罚金。

3. 非法买卖外汇案(P32行)。犯罪嫌疑人吴某春自2004931日起至2017221日案发,持续在未依法获取外汇买卖资格的情况下,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先后独自或伙同其子犯罪嫌疑人吴某建、吴某勤非法经营地下钱庄,从上线严某明、高某云、关某荣等人及客户陈某忠、郭某明、尤某忠、高某灿、黄某执、林某虹、吴某发、吴某鹏、庄某立等人处收购或出售外币(欧元、美元、日元等),从事非法外汇买卖生意谋利,涉案总金额经初步核算为人民币24亿余元。2017119,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吴某春、吴某建、吴某勤等3人依法提起公诉。

4.塑料紫菜网络谣言案(P3倒数第1行)。2017425,王某祥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华纳大街家中,吃了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感觉是塑料做的。到其工作的公司后,王某祥在没有依据、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唆使公司下属员工制作紫菜是塑料做的谣言视频并发布到各自朋友圈。塑料紫菜网络谣言事件对晋江紫菜行业造成重大影响,导致紫菜销售严重受阻。后王某祥独自联系该食品有限公司,以消除朋友圈中的塑料紫菜视频信息为由索要10万元。该公司迫于压力向王某祥汇了5.3万元。经检测,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20171130,经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晋江市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5.“6·2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P41行)。201456,犯罪嫌疑人袁某宾在厦门市注册成立一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系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及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后袁某宾将12家银行的申办信用卡业务网站链接集合成办卡、提额软件,安装在其低价购买的平板电脑上,命名为海川金融一体机,先后网罗曾某汉等82名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公司名称、虚假公司地址、虚假姓名,在微信上发布虚假广告,宣称无论购买者征信情况如何,只要购买该司海川金融一体机即赠送大额信用卡或可办理大额信用卡等。袁某宾等人利用广大消费者急于办理超额度信用卡的心理,诱骗、唆使被害人高价购买不存在其广告宣称功能的海川金融一体机,骗取被害人上千名,诈骗金额达739万余元。2017810,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袁某宾、曾某汉等30人提起公诉;1120,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黄某浩等53人提起公诉。

6.6名在校大学生替考案(P412行)。20164月初,我市6名在校大学生,在携带伪造的身份证件及作弊器材进入考场时,被监考人员发现。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将6名大学生移送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该案涉及学生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承办人员专门前往涉案大学生所在高校走访调查学生在校表现,并邀请学院领导以及相关老师、辅导员开展座谈。经座谈交流了解到,6名大学生都来自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多数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有的担任社团负责人、班长等职务,有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第一,参加替考是为了拿到200元报酬才受到不法中介的诱骗。经综合考量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324日依法对6名学生作出了相对不诉决定。同时,该院加大对雇佣替考者的惩处力度,对组织“枪手”替考的不法中介依法提起公诉,两名组织替考的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八个月。

7.虚假申请仲裁案(P62行)。2016726,债权人周某瑞向南安市法院申请,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完毕的其与债务人周某裕间的2700万元借款纠纷强制执行。案外人洪某南以借贷关系不存在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对周某裕与洪某南民间借贷一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周某裕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恶意串通周某瑞虚构借款纠纷,通过虚假仲裁严重损害洪某南的合法权益。南安市人民检察院遂向南安市人民法院发出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的检察建议。南安市人民法院予以采纳,已裁定不予执行。                              

8.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P714行)。20177月份,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尚有一未成年家属。经过办案人员主动调查得知,该女孩患有先天性听力障碍,失去父亲后,暂住在叔叔家里,缺少生活来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考虑到当事人远在四川,申领司法救助不易,该院依托掌上检察监督指导中心为其跨省办妥司法救助申请,并为其提供在线司法救助、心理辅导。8月底,该女孩和叔叔来到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领取救助金的相关手续,当场拿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

 

 

 

 

 

 

 

 

 

 

 

 

 

 

 

 

附件3

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数据截止1215日)

 

 

 

 

 

 

附件4

检察工作有关图示

 

 

 

 

 

 

                                                                              

 

 


附件5

2017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

 

序号

意见建议内容

提议代表

办理情况

1

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态新要求,提高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能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发展困难的现状,在法律层面上更多帮助服务地方困难企业。探索开展检察室入驻工业园区,更好地推动园区建设,服务企业发展。

洛江团王远东、晋江团刘文儒、

石狮团李天培、南安团陈文生、

南安团黄文胜、惠安团王德法、

安溪团刘林霜、安溪团黄国富、

安溪团黄永岗、安溪团刘梅萱、

安溪团谢锦贤、永春团陈建全、

德化团温志加

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挂钩137家企业,与各共建单位联合开展“亲清检商行?护企促发展”系列活动周,促进解决一批长期困扰企业的涉法问题。两级检察机关在工业园区、行业协会、企业内部设立检察联络室30余个,推进系统、行业内部防控机制的建立健全。

2

深化“检察进企业”工作,加强涉企犯罪预防,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提供指导。

鲤城团黄丽玲、鲤城团陈开通、

鲤城团吴荣照、晋江团甘泽阳、

石狮团黄景生、南安团丁金火、

南安团柯晓晖

主动选取柒牌、德尔惠、优兰发等重点企业建立工作联系点,借助“检察监督指导中心”、非公党建、行业协会等平台开展预防工作,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检察监督服务。在晋江建设全省首家非公经济领域法治教育基地,逐步成为新生代企业家培训基地。

 

 

3

严厉打击民间借贷领域违法犯罪,加大对逃废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追捕力度,尽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对大学生因校园贷、裸贷无力偿还而轻生的问题,要重视防范和解决。

鲤城团陈文海、丰泽团关一凡、

泉港团陈宗德、晋江团梁炳辉、

晋江团陈伟勇、晋江团吴超峰、

石狮团王智敏、石狮团徐  华、

石狮团邱志强、南安团戴建生、

南安团王荣树、惠安团吴汉宗、

惠安团林庆福、安溪团廖炳辉、

安溪团林科闯、安溪团黄力哲、

永春团庄永智、永春团叶高扬

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批准逮捕恶意逃废债案件2932人,提起公诉2945人,涉案金额41亿余元。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强对逃废债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39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发出《催办函》1次,首批挂牌督办逃废金融债权案件10件。同时,针对大学“校园贷”引发侵权事件增多实际,联合华侨大学学生处、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开展“防范校园贷”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4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主动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性。强化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在整个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

鲤城团万顺灿、丰泽团赖忠惠、

晋江团王冬星、晋江团蔡金钗、

安溪团廖皆明、永春团张育凯、

德化团李小兴、德化团郑雄文

针对网络打假难问题,依托商标品牌网络保护系统监测查办2起网络侵犯泉州品牌商标案件。开展知识产权涉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监督,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财物,已监督执行73件。联合厦门大学设立“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泉州检察实践研究基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性。建立百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双指引”和白皮书、公布身边典型案例,致力提升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5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电信网络诈骗、破坏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感。

丰泽团董丰文、丰泽团林建扬、

丰泽团关一凡、洛江团苏汉庭、

南安团叶维新、南安团王松勇、

惠安团王德法、安溪团高向荣、

安溪团刘林霜、德化团黄美罗

连续四年开展危害食药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2017年,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立案2324人,办理的5起监督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与河长办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在河长办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官工作室,督办整改28件违法违章案件。从快办理“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群众生活安全感、幸福感犯罪45036603人,从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87979人。

6

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简化微小案件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企业和民众讼累。

鲤城团姚良铸、鲤城团吴建川、

晋江团唐春晓

通过探索认罪认罚从宽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公诉案件审前认罪协商分流与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2017年,共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12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其中有三分之一被依法作不起诉或判处缓刑。牵头与市中院、市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行)》,建立简易程序审案件相对集中移送起诉、审判机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比例由原来的71.8%上升到83%,采用率由原来89.83%上升到95.22%。人均办理案件数同比上升53.14%,平均办案时限缩短8.35个工作日。

7

在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努力将犯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要更加注重实效。在全市检察院系统筛选若干优秀的法制宣传课,统一推广宣讲。要创新未检预防模式,让“法制进校园”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全面。要多关心多帮扶涉罪未成年人,通过有效的组织和活动,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鲤城团郑芳卉、丰泽团郑玉宝、

丰泽团戴国良、洛江团陈  翔、

洛江团杜德森、洛江团杨华民、

晋江团吴忠刘、石狮团廖伏树、

石狮团洪霜雅、惠安团杨凤翔、

惠安团陈建辉、安溪团汪礼才、

安溪团林志平、安溪团殷舜斌、

安溪团王培芳、安溪团廖水玉、

安溪团廖炳辉、安溪团林科闯、

安溪团黄力哲、永春团林仁漳、

永春团郑东霞、永春团林燕丽、

德化团连志东、德化团赖育红

 

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深入院校开展自护教育、反校园暴力、防治校园欺凌等主题课程405场次,受众28万人次。市检察院1名干警入选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讲师,并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参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守护明天》栏目录制。联合市妇联开展“护卫春蕾”大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拍摄主题宣传曲音乐视频、制作宣传画册、打造统一的精品课程课件等形式,向留守、流动儿童普及预防性侵害知识,现已完成示范授课207场次,实现全市11个县(市、区)全覆盖。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救助,设立未成年人观护中心5个、观护基地74个,累计观护489名涉案未成年人,430人实现重新就业或重返校园。

 

8

积极应对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和期望值较高的现状,更好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着力破解“信访不信法”问题。

泉港团陈宗德、晋江团李海庭、

晋江团施鸿雁、晋江团蔡耿耀、

石狮团王智敏、南安团王卫红、

南安团黄活泼、南安团吴金笔、

南安团郑建家、惠安团吴汉宗、

惠安团李育怀、安溪团吕春香、

永春团林金电

深化预约接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健全检察环节信访事项导入及退出机制,探索邀请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共聘任55名社会贤达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难题108件,对无理过激或严重妨害公共安全、信访秩序的5件违法信访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解“信访不信法”困局。

9

切实开展国有资产保护、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加强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丰泽团赖忠惠

晋江团陈东聆

 

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被市政府办全文转发,为两级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自2015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8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3800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3万吨、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54家;提起公益诉讼15件,已判决13件,均获胜诉。

10

针对当前执行难问题,要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联系,定期召开法检联席会议,沟通处理执行工作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执行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因拖延执行而导致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的“老赖”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失信成本,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鲤城团吴建川、洛江团陈  翔、

晋江团陈东聆、晋江团洪义锋、

石狮团黄明、石狮团蔡进强、

南安团王卫红、安溪团吴振法、

永春团林金汝、永春团张贻松

 

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与法院、公安机关会签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工作机制,批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妨害司法犯罪案件4573人,提起公诉62148人,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针对经济下行、金融民商事(执行)案件日益增多的新形势,持续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申请及线索133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98件,法院采纳101件(含积案)。

11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调研走访、巡回宣讲、法律服务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单位、企业、农村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鲤城团曾奕明、鲤城团曾玉云、

鲤城团张文会、丰泽团戴国良、

丰泽团郭东圣、丰泽团林大穆、

洛江团洪飞跃、洛江团王远东、

晋江团吴忠刘、晋江团郭浪滔、

晋江团吴晋居、晋江团陈燎原、

晋江团唐炎坤、晋江团姚冰冰、

石狮团陈惠盈、石狮团吴志松、

石狮团尤雅丽、南安团叶维新、

南安团王松勇、南安团丁金火、

南安团柯晓晖、惠安团辛庆彬、

惠安团林俊民、安溪团吕春香、

安溪团史思泉、永春团蔡萌芽、

永春团钱永新、永春团林仁漳、

永春团潘天恩、永春团林  康、

德化团王艳琦

全面铺开“预防邮路”建设,结合开展百场法制宣讲、巩固百个预防阵地活动,借助邮政网络系统开展普法宣传,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截止目前,已借助“预防邮路”平台派发宣传手册7000余册,建立预防阵地100余个,开展法制讲座119场。将传统宣传模式与互联网宣传模式有机结合,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两微一端”推送廉政微电影、警示教育基地视频、廉政公益海报等,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衔接的传播效应。市检察院创设融媒体演播室,联合泉州广播电台开设“刺桐检阅”直播栏目,今年来,已直播各类法制节目41期,吸引了20余万人次的关注。市检察院“刺桐检阅”微信号被评为2017年度福建政法新媒体优秀公众号。

12

要强化检务公开,增加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当事人了解办案环节,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要及时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对嫌疑人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要及时通知辩护人。

鲤城团李良毅、洛江团齐清秀、

泉港团吴礼源、安溪团谢渊渊、

永春团夏泉福、永春团陈俊超、

永春团刘建标

 

依托现有微信公众号建设掌上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实现12项检察业务一网通办。中心开通以来,被访问量达30万余次,办结相对人申请事项1273件。率先在全省搭建短信推送平台,主动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短信184291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13

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的要求,加大推进司法改革力度,科学配置资源,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司法能力现代化。要主动对接司法体制改革,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的关系。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推广试点经验。

丰泽团戴国良、丰泽团林大穆、

洛江团齐清秀、晋江团刘文儒、

晋江团陈晋永、南安团王连赞、

南安团王卫红、惠安团赖清正、

惠安团何志辉、惠安团王德法、

惠安团陈明土、安溪团陈海基、

安溪团廖皆明、安溪团李树明、

永春团蔡萌芽、德化团梁玉华、

德化团李长江

 

根据上级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入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已全部归类管理到人,共配备员额检察官475人、检察辅助人员498人,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转任辅助人员的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安排至业务岗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一定程度缓解了原来以1/7的检力办理全省1/4案件的压力。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和检察权配套运行管理等工作均按序时进行。

14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队伍的素质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招录。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强化检察科技化、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

鲤城团黄阳春、丰泽团黄景春、

丰泽团骆  红、丰泽团赖忠惠、

丰泽团许志华、石狮团吴志松、

安溪团廖皆明、安溪团史思泉、

安溪团谢艺彬、永春团陈庆丹、

德化团李长江

 

实施检察官兼职业务导师、干部上下交流任职等人才育检工程,连续三年开设“开放式”处长论坛,论坛主讲人实现市院内设机构正、副职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开展各类“学、研、练、赛”活动,强化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全市有47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千万侦查预防人才”,涌现出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等一批先进典型。在2017年省检察院先进表彰会议上,全市有6个集体、16个个人获得先进表彰。

15

加强自身监督。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要常抓不懈,要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鲤城团洪泽生

洛江团齐清秀

石狮团许锦聪

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巡视工作和巡视“回头看”工作,健全完善制度7项。围绕检察权规范运行问题,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成立专案临时党支部、“先锋党员办案组”,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办案一线。

16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为代表提供更便捷的联络方式,积极构建与代表交流的常态性平台,邀请代表参与庭审观摩、案件公开审查、执行检察等司法办案监督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丰泽团郑玉宝、洛江团王远东、

石狮团黄景生、石狮团郑福尔、

惠安团辛庆彬

 

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和经常性联系,建立两级院共同挂钩、定向走访人大代表制度,拓展代表委员网上联络平台,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深度和监督力度。注重加强代表、委员个性化联络与互动,开展“防治校园暴力护航未成年成长”“驻监狱检察工作巡礼”等主题检察开放日30余场次,邀请市、县415名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

 

17

对于“两院”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工作思路,从创新办案模式、“互联网+”等角度入手进行研究,从内部挖掘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可探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的形式解决基层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鲤城团陈建通、鲤城团蔡明通、

石狮团黄明、石狮团邱志强、

南安团杨宝贵、南安团林国栋

 

 

推广“智慧公诉”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开发运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实现文书纠错、类案对比、量刑建议数据化分析、智能化办公;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水平,2017年来已运用电子取证设备、数据分析系统完成技术协助案件94件,恢复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几十万条;推广庭审多媒体示证与远程庭审观摩,提高出庭能力水平和庭审质效,目前已运用该系统出庭支持公诉136件。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3人,并将新招录人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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