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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主要职能是履行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稳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服务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 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强检项目是贯彻落实全省人民检察长办公会议精神,促进我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而设立的项目。项目主要包含司法鉴定实验室检验鉴定仪器和设备及信息技术设备两大部份。涉及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检验鉴定;文件检验鉴定;司法会计检验鉴定;电子数据检验鉴定、电子阅览室、机房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方面。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提升我市检察机关的科技化水平,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 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 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泉州市院在最高检察院、省院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向科学技术要战斗力,要公信力和亲和力”的理念,立足区域实际,统筹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实施科技强检工作规划,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成司法鉴定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建成370平方米包括“四类四室”的司法鉴定实验室,涵盖4个鉴定门类(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检、司法会计),共采购法医临床影像系统、拉曼光谱仪、扫描电镜、文件检验仪等设备30余台。二是为各业务科室配备便携式计算机100台,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办案规范,全市受理与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案件量位居全省第一,约占全省总量的26-30%。三是建设电子阅览室、网络图书资料室,构建数字化学习、教育平台,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四是与中级法院共建远程庭审观摩系统,实现两级法院庭审音视频的同步传送、实时监督,推动提升庭审活动及检察官出庭工作水平和质量。五是创新开发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系统,在办案不同节点实时主动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及侦查办案人员,推送案件进展等相关信息,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系统启动以来已主动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71837条,被省人大代表评价为“一项惠民工程”。此外,建成集音视频会议、远程培训、数据传输等应用服务的多媒体视频会议室。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科技强检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把科技强检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我院又及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认真规划和推进创建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处室各司其责,相互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了统筹安排,注意节约和合理开支相结合,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部分项目按照现有的条件无法建设或根据检察工作任务变化无采购必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预算执行,我院于2016年底向市财政局申请变更项目用途。市财政局于2016年12月30日函复我院,同意将科技强检项目中的200万元调整用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建设。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该项目总投入700万元,市财政局以泉财指(2016)1号文批复我院,资金已全部到位。2016年实际支出119.09万元。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单位均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等规定,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 项目绩效分析
(一)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对市检察院“科技强检”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根据行业特点和公众认可项目选用三大类(投入、产出、效益)、六个次级分类(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社会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10个具体绩效内容指标量化项目,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事后评价。项目执行过程中,注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按规定项目格式按时上报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科技强检项目建设,实现传统检察技术与现代科技的有机融合,以现代科技应用最大化检察技术优势,以倍增检察技术工作成效引导科技项目建设,双管齐下,双轮驱动,有效提升了各项检察工作质效,营造更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同时推动检察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展示检察机关文明形象。
(三)项目绩效分析
经合理分类别项量化评价,2016年市检察院“科技强检”项目财支出综合绩效自评分为92分。其中,绩效目标完成方面,由于科技强检涉及面广,项目较多,无法在短期内全部完成,如机房改造项目等。资金管理方面,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支出率低,主要原因为,许多项目实行分期付款,如多媒体会议系统。有此项目需进行招投标,期限较长,无法及时付款。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涉及建设项目多,时间跨度长,无法在同一时间完成所有建设,资金的支付也存在按进度付款,执行率低的情况,同时,涉及的业务处室较多,不易掌握整个项目的总体建设情况。改进措施为一是抓建设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加强各相关处室之间的沟通,在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运行过程监控等环节发挥效能作用。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指标体系。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30日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主要职能是履行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稳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服务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 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强检项目是贯彻落实全省人民检察长办公会议精神,促进我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化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而设立的项目。项目主要包含司法鉴定实验室检验鉴定仪器和设备及信息技术设备两大部份。涉及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检验鉴定;文件检验鉴定;司法会计检验鉴定;电子数据检验鉴定、电子阅览室、机房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方面。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提升我市检察机关的科技化水平,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 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 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泉州市院在最高检察院、省院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向科学技术要战斗力,要公信力和亲和力”的理念,立足区域实际,统筹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实施科技强检工作规划,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成司法鉴定实验室升级改造建设,建成370平方米包括“四类四室”的司法鉴定实验室,涵盖4个鉴定门类(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检、司法会计),共采购法医临床影像系统、拉曼光谱仪、扫描电镜、文件检验仪等设备30余台。二是为各业务科室配备便携式计算机100台,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办案规范,全市受理与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案件量位居全省第一,约占全省总量的26-30%。三是建设电子阅览室、网络图书资料室,构建数字化学习、教育平台,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四是与中级法院共建远程庭审观摩系统,实现两级法院庭审音视频的同步传送、实时监督,推动提升庭审活动及检察官出庭工作水平和质量。五是创新开发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系统,在办案不同节点实时主动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及侦查办案人员,推送案件进展等相关信息,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系统启动以来已主动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71837条,被省人大代表评价为“一项惠民工程”。此外,建成集音视频会议、远程培训、数据传输等应用服务的多媒体视频会议室。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科技强检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科技强检工作领导小组,把科技强检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我院又及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认真规划和推进创建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处室各司其责,相互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了统筹安排,注意节约和合理开支相结合,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部分项目按照现有的条件无法建设或根据检察工作任务变化无采购必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预算执行,我院于2016年底向市财政局申请变更项目用途。市财政局于2016年12月30日函复我院,同意将科技强检项目中的200万元调整用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建设。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该项目总投入700万元,市财政局以泉财指(2016)1号文批复我院,资金已全部到位。2016年实际支出119.09万元。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单位均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等规定,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 项目绩效分析
(一)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对市检察院“科技强检”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根据行业特点和公众认可项目选用三大类(投入、产出、效益)、六个次级分类(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数量目标、质量目标、社会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10个具体绩效内容指标量化项目,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事后评价。项目执行过程中,注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按规定项目格式按时上报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科技强检项目建设,实现传统检察技术与现代科技的有机融合,以现代科技应用最大化检察技术优势,以倍增检察技术工作成效引导科技项目建设,双管齐下,双轮驱动,有效提升了各项检察工作质效,营造更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同时推动检察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展示检察机关文明形象。
(三)项目绩效分析
经合理分类别项量化评价,2016年市检察院“科技强检”项目财支出综合绩效自评分为92分。其中,绩效目标完成方面,由于科技强检涉及面广,项目较多,无法在短期内全部完成,如机房改造项目等。资金管理方面,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支出率低,主要原因为,许多项目实行分期付款,如多媒体会议系统。有此项目需进行招投标,期限较长,无法及时付款。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涉及建设项目多,时间跨度长,无法在同一时间完成所有建设,资金的支付也存在按进度付款,执行率低的情况,同时,涉及的业务处室较多,不易掌握整个项目的总体建设情况。改进措施为一是抓建设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加强各相关处室之间的沟通,在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运行过程监控等环节发挥效能作用。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指标体系。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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