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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6〕1号)及《泉州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举报。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数225人,实有人数20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97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0人。包括21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动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及恐怖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为建设法治泉州平安泉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438人,提起公诉16422人。
(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与泉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会签共建教学点协议,将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确定为泉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一年来有52批次6000余人次到基地参观学习。突出职务犯罪预防行业性和专业性,全市两级院均与当地政府召开协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报会,协同推进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预防。
(三)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创新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设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视频接访联通,检察长亲自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谈信访群众,初步破解“受理难”“立案难”“纠正难”“渠道不畅”“程序空转”等问题。改进信访调处工作方式,坚持事要解决,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96件次,比升14%,其中,重复访1153件次,比降17.1%。
(四)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一体化办案机制,发挥市院主导作用,强化线索摸排管理、侦查力量调配、案件突破深挖等环节指挥带动,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5人,渎职侵权犯罪57人,涉及公安司法、农业机械、环保监管、海洋渔业、发改、税务、公用事业管理等办案领域。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初结转和结余869.43万元,本年收入4804.95万元,本年支出4538.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5.68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4804.9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1180.89万元,增长32.58%,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799.37万元。
2. 其他收入5.59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4538.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921.14万元,增长25.4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561.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93.78万元,公用支出367.88万元。
2. 项目支出977.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6.1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09.47万元,增长25.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检察)3056.2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540.74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6.7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13.97万元,增长49.62%。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及新增业务装备。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49.7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7.06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调资。
(四)行政单位医疗155.4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万元。主要是出国经费。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1.87万元,同比下降(增长)42.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46万元,主要用于赴德“刑事诉讼言词证据运用规则比较研究”培训和赴韩国、印度尼西亚学习交流。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6.94倍,主要是:2015年2人赴德国培训费用较大,2014年只有1人赴台湾访问,费用较少。.(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1.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执勤执法用车)。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和17.77%,主要是:2015年未购置车辆,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及燃油费下调等。
(三)公务接待费1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其他省市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累计接待171批次、接待总人数2268人次。与2014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8%,主要是:大部分接待均在安排在单位食堂,严格控制餐费标准,成本下降。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5
3.支出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6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7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8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200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201
9.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5年度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6〕1号)及《泉州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举报。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数225人,实有人数20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97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0人。包括21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动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及恐怖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为建设法治泉州平安泉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438人,提起公诉16422人。
(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与泉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会签共建教学点协议,将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确定为泉州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一年来有52批次6000余人次到基地参观学习。突出职务犯罪预防行业性和专业性,全市两级院均与当地政府召开协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报会,协同推进行政执法部门职务犯罪预防。
(三)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创新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设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视频接访联通,检察长亲自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谈信访群众,初步破解“受理难”“立案难”“纠正难”“渠道不畅”“程序空转”等问题。改进信访调处工作方式,坚持事要解决,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96件次,比升14%,其中,重复访1153件次,比降17.1%。
(四)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一体化办案机制,发挥市院主导作用,强化线索摸排管理、侦查力量调配、案件突破深挖等环节指挥带动,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5人,渎职侵权犯罪57人,涉及公安司法、农业机械、环保监管、海洋渔业、发改、税务、公用事业管理等办案领域。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初结转和结余869.43万元,本年收入4804.95万元,本年支出4538.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5.68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4804.9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1180.89万元,增长32.58%,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799.37万元。
2. 其他收入5.59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4538.7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921.14万元,增长25.4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561.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93.78万元,公用支出367.88万元。
2. 项目支出977.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6.1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909.47万元,增长25.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检察)3056.2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540.74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6.7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13.97万元,增长49.62%。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及新增业务装备。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49.7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7.06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调资。
(四)行政单位医疗155.4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万元。主要是出国经费。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1.87万元,同比下降(增长)42.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46万元,主要用于赴德“刑事诉讼言词证据运用规则比较研究”培训和赴韩国、印度尼西亚学习交流。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6.94倍,主要是:2015年2人赴德国培训费用较大,2014年只有1人赴台湾访问,费用较少。.(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1.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执勤执法用车)。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和17.77%,主要是:2015年未购置车辆,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及燃油费下调等。
(三)公务接待费1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其他省市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检查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累计接待171批次、接待总人数2268人次。与2014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8%,主要是:大部分接待均在安排在单位食堂,严格控制餐费标准,成本下降。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5
3.支出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6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7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198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200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http://www.quanzhou.jcy.gov.cn/ShowNews.aspx?Id=1201
9.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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