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机构职能
检察常识
泉检须知
公告公示
 
官方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掌上检察,网上办理检察业务)   官方微信二维码(掌上检察,网上办理检察业务)
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2013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4-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4〕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举报。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数225人,实有人数20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96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0人。包括21个内设机构。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批准逮捕366人,提起公诉850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和深化“打四黑除四害”工作,深入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泉州”专项监督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531件9311人,提起公诉12627件1665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检调对接、社会危险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依法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808件,促成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43项。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6件220人,人数同比上升15.2%,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70万余元。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腐败源头治理。 

  (四)加大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完善侦查监督规程,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101件、撤案97件、追加逮捕76人、追加起诉48人;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依法支持刑事抗诉8件34人;强化民行监督职能,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13件,开展诉讼违法调查74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5件;针对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检察建议44份。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11.91万元 

  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为441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3.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95.97万元。 

  2.其他收入7.6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408.34万元。 

  (二)支出总计3378.67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4411.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78.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1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33万元。 

  2.项目支出660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1033.24万元。(含基建结转结余)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1.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检察)2301.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8.8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业务装备购置、物业管理等专项支出。 

  (三)“两房”建设16.4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技侦大楼前期费用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27.87万元。主要用于2008年和2009的中央专款的支出。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2.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144.6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等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3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5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2万元,公务接待费53.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1人参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组团赴香港澳门开展工作访问,交流探讨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刑事个案协查机制等内容;1人参加福建省检察官协会组团赴台交流访问,探讨公诉检察官监督机制等问题;1人参加福建省检察官协会赴台湾交流访问,探讨职务犯罪侦查指挥机制等议题。2013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2相比支出下降31.28%,主要原因是:2012年,1人参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赴美国访问费用较高。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支出53.64万元。主要用于高检、省院及其他单位来我院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2相比支出下降52.43%,主要原因是: 2012年,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院、省院及其他地区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检查、指导活动较频繁,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支出29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1.53万元,201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86.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与2012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2013年办案用车使用率高,汽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均大幅增加。201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13年购置的公务用车均为2010和2011中央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执法执勤用车的报废更新。 

  附件: 1. 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公告公示

2013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4-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4〕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举报。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数225人,实有人数20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96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0人。包括21个内设机构。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批准逮捕366人,提起公诉850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和深化“打四黑除四害”工作,深入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泉州”专项监督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531件9311人,提起公诉12627件1665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检调对接、社会危险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依法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808件,促成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43项。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6件220人,人数同比上升15.2%,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70万余元。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腐败源头治理。 

  (四)加大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完善侦查监督规程,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101件、撤案97件、追加逮捕76人、追加起诉48人;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依法支持刑事抗诉8件34人;强化民行监督职能,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13件,开展诉讼违法调查74件,查办虚假诉讼案件5件;针对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检察建议44份。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11.91万元 

  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为441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3.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95.97万元。 

  2.其他收入7.6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408.34万元。 

  (二)支出总计3378.67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4411.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78.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1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33万元。 

  2.项目支出660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1033.24万元。(含基建结转结余)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1.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检察)2301.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8.8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业务装备购置、物业管理等专项支出。 

  (三)“两房”建设16.4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技侦大楼前期费用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27.87万元。主要用于2008年和2009的中央专款的支出。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2.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144.6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等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3年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5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2万元,公务接待费53.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1人参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组团赴香港澳门开展工作访问,交流探讨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刑事个案协查机制等内容;1人参加福建省检察官协会组团赴台交流访问,探讨公诉检察官监督机制等问题;1人参加福建省检察官协会赴台湾交流访问,探讨职务犯罪侦查指挥机制等议题。2013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2相比支出下降31.28%,主要原因是:2012年,1人参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赴美国访问费用较高。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支出53.64万元。主要用于高检、省院及其他单位来我院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2相比支出下降52.43%,主要原因是: 2012年,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高检院、省院及其他地区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检查、指导活动较频繁,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支出29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1.53万元,201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86.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与2012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2013年办案用车使用率高,汽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均大幅增加。201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13年购置的公务用车均为2010和2011中央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执法执勤用车的报废更新。 

  附件: 1. 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版权: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泉州市新闻道德委举报邮箱:qjxcc007@qq.com 举报电话:0595-68865258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中文域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务 闽ICP备090171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