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自身硬,功到检业兴——泉州市检察院近三年作风建设纪实
时间:201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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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鲜明倡廉、兴廉、守廉,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日前,市检察院检察长欧秀珠在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求。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检察院率先垂范,着力在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加强检务督察上下工夫、见成效,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增强,检察形象全面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制度先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一切管理的基石和保障,要实现有效的管理,必须首先建章立制。泉州市检察院深知这一点,所以早在2012年,该院就提出“制度建设年”的目标,通过梳理检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年共完善和修订制度规范40多项,推动执法办案及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开展。
在内部监督上,依托案管中心,健全案件管理机构和执法办案考评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重要节点的监控和预警,加强绩效管理和执法责任追究;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为重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捕、诉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施办法》等自侦办案规范,推进内部横向衔接和协调配合,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检查;等等。
在外部监督上,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的工作制度,通过邀请视察、通报工作、参与执法检查、作风评议、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方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网络舆情监测、对外宣传纪律等制度规范,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作风提升年”提振队伍纪律作风
2013年,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作风提升年”活动,针对“制度建设年”查找的突出问题,边整边改,着力转变干警思想观念,提振队伍精气神。
针对县(区、市)检察院班子换届、调整一大批年轻干警进入基层院班子和市院处室领导班子的实际,市院党组通过严格落实“三谈两述”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不搞特殊化。三年来,两级检察院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1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31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372人次。
围绕审查批捕起诉、自侦办案、信访申诉等执法办案重点环节易发多发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执法监督考评、专项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下大力气治理机关“庸懒散”现象;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包庇、不姑息,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信访举报线索24件,均做到及时核查,对1人做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效能告诫。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创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住作风隐患源头。去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泉州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和排查了覆盖全员和各个执法环节的风险点,运用计算机技术建成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并上传至全市检察内网进行晾晒和共享,创新建立起以岗位和个人为点、制度为面、网络为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获得省检察院、高检院采用推广。
建立队伍动态分析制度。在机关范围内选任兼职监察人员,围绕干警的思想状况、勤政廉政情况、苗头性问题等,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一岗双责”落实工作,使之成为党组与干警的沟通平台,畅通院党组密切联系干警的渠道。
专项检务督察助推作风建设走向深入
坚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强化纪律作风制度的执行和贯彻力度,确保检令畅通、令行禁止。三年来,围绕侦捕诉、同步录音录像、清理扣押冻结款物等十余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务督察,通过开展明查暗访,深化个案查究,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监察改进建议,有效督促专项工作的整改落实。
不仅如此,市检察院还同时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作风建设督导力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督导及工作情况通报,市检察院党组适时听取汇报,研究存在问题及困难,抓好跟踪督查。此外,去年市检察院还出台《泉州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方案》,推动基层检察院培植特色亮点工作,用推动工作检验作风建设成效,不断提升执法亲和力。
特别是在群众路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启动了“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活动,重点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和教育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作风,以督察手段促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的提升。(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