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举办“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
时间:201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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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由市检察院和《人民检察》杂志社共同主办的“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人民检察》杂志社副主任、主编助理罗欣,市检察院领导樊美清、朱永峰出席会议。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邹雄、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应邀参加,并针对晋江市检察院办理的污染环境典型案件所引申出的如废水检测抽样点选取、行政处罚能否折抵罚金等有关法律适用问题阐述了观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樊美清、晋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冬阳从实务角度发表了意见。研讨会由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李容榕主持,两级院30余名业务骨干旁听了研讨会并参与现场提问互动环节活动,罗欣副主任作指导发言。
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法律适用,突出业务指导,加强执法办案,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犯罪的侦查取证与法律适用仍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此次研讨会有助于深化实务界、理论界的沟通交流,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具有积极意义。研讨会成果将在《人民检察》杂志、《检察日报》以及正义网刊登。
(市检察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