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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研究
关于为泉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12-16  作者:  新闻来源: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第15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泉州市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为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1、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泉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泉州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围绕中心,准确把握司法价值取向,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及检察职能延伸服务,全力保障和服务我市金融综合改革和区域金融创新工作。

2、依法履职,把握政策。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立足点,以保障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为切入点,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基本抓手,正确把握好法律政策,不断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政府主导推进实施的金融综合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只要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必要的法律支持,积极打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

3、平等保护,注重实效。积极有效应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对各种金融市场主体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同等服务,着力在建立金融检察工作体系、创新金融检察办案方式方法、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领域国资、民资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4、推进创新,防控风险。妥善处理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金融犯罪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和金融犯罪的预警机制,依法、准确、稳妥办理金融犯罪案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判分析,审慎妥善处理涉及金融改革创新的新类型案件,并注意及时向市委和上级院上报相关专题信息材料,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和检察机关的司法适用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优化金融改革法治环境

5、强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惩治金融犯罪,全力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秩序。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坚决打击插手民间借贷融资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依法打击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金融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过程中发生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妥善处理金融领域刑民交叉类案件,严格区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等相关法律与政策界限,对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划清的案件,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妥善处理。改进办案方式,注意选择办案时机和方法,慎用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6、强化涉及金融领域案件的诉讼监督,促进金融发展环境的优化。一是加强涉及金融领域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金融经济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涉及金融领域案件的裁判不公问题,充分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审判机关依法纠正。二是强化对涉及金融机构、企业行政审判和民商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畅通申诉渠道,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强化虚假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民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实现。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将金融监管部门纳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的监督。进一步密切与行政监察部门的沟通,加强对涉及金融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四是着力做好涉及金融领域的涉检信访工作。坚持下访和巡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金融领域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纠纷以及涉众型非法集资等案件引发的矛盾问题,积极协调有关企业和职能部门,妥善依法处置,有效维护广大群众、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7、强化涉及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预防工作,突出金融领域和企业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金融预防工作机制。联合市纪委、市金融主管部门建立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金融从业人员犯罪预防的常设性联系机制。开展信息互通、工作交流、办案协作、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研讨等工作,定期通报重大案件情况和影响金融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信息,进行金融风险提示和犯罪预警,增强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的能力和效果。创新预防宣传方式,成立预防犯罪讲师团,定期深入金融机构、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布典型案例、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卡、宣传图板进社区、播放廉政宣传片等,提高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8、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强金融检察人才的培养,挑选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知识的业务骨干办理金融案件,由类案专办逐步形成金融案件专业办案队伍,提高办理涉及金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金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组织专业化培训,可以探索选派办案骨干到金融机构辅岗锻炼,不断提高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金融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

9、建立涉金融案件动态监控机制。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影响大的涉众型犯罪案件要及时报市院备案审查,市院视情况进行督办,以强化业务指导和重点把关。对涉众型、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集中、社会影响重大的金融犯罪案件要实施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刑事案件质量风险预警,及时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

10、建立涉及金融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就金融案件的办理加强对接联系,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量刑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依法、准确、稳妥办理金融案件。加强检察机关侦查、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对重大金融经济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捕诉衔接。

11、建立专家辅助办案机制。从金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法律专家、学者中挑选部分人员成立金融检察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金融实务专家在专业性强、案件类型新、社会影响大的金融案件办理中的专业咨询作用以及调研中的论证作用,为办案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12、建立横向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与市金融工作局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包括实务方面的案例,金融综合改革的做法等,根据收集的资料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市金融工作局建立金融案件执法办案协作和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协商解决金融领域执法中的新情况,不断形成服务合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实效

13、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金融改革实际,建立服务保障泉州市金改区建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市院研究室具体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泉州金改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系。两级院要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服务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金融检察工作领导,细化责任,做到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为金改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的联动效应,将服务保障工作推向深入。

14、加强金融检察队伍建设。以专业化、精英化为目标,加快金融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具备金融、经济及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型队伍的培养机制。通过加强与高等院校、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业务机构等合作与资源共享,聘请法学金融专家、金融实务人士授课、定期开展与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的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快培养既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适应金改区建设,胜任金融检察工作的专业化队伍。

15、重视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关注并回应金改区建设中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希望与要求,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金改区建设中的工作举措、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努力提升服务金融综合改革的形象,营造推进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16、深化金融检察理论和实务调查研究。加强金融案件的法律适用、诉讼程序、证据标准、防控对策等问题的调查研究。通过类案研究,统一监督标准,提升监督效果。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主动为有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完善内部管理,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建议,为保障服务金改区建设、推进金融法制化建设建言献策。

17、推进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提升。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良好社会形象。更加重视加强民意沟通,及时回应群众对司法保障服务金融改革发展的关切和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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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泉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12-16  作者:  新闻来源: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15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泉州市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为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1、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泉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泉州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围绕中心,准确把握司法价值取向,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及检察职能延伸服务,全力保障和服务我市金融综合改革和区域金融创新工作。

2、依法履职,把握政策。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立足点,以保障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为切入点,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基本抓手,正确把握好法律政策,不断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政府主导推进实施的金融综合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只要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必要的法律支持,积极打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

3、平等保护,注重实效。积极有效应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对各种金融市场主体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同等服务,着力在建立金融检察工作体系、创新金融检察办案方式方法、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领域国资、民资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4、推进创新,防控风险。妥善处理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金融犯罪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和金融犯罪的预警机制,依法、准确、稳妥办理金融犯罪案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判分析,审慎妥善处理涉及金融改革创新的新类型案件,并注意及时向市委和上级院上报相关专题信息材料,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和检察机关的司法适用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优化金融改革法治环境

5、强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惩治金融犯罪,全力维护金融稳定和经济秩序。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坚决打击插手民间借贷融资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其他暴力性犯罪;依法打击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金融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过程中发生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妥善处理金融领域刑民交叉类案件,严格区分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等相关法律与政策界限,对罪与非罪界限一时难以划清的案件,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妥善处理。改进办案方式,注意选择办案时机和方法,慎用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6、强化涉及金融领域案件的诉讼监督,促进金融发展环境的优化。一是加强涉及金融领域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金融经济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涉及金融领域案件的裁判不公问题,充分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审判机关依法纠正。二是强化对涉及金融机构、企业行政审判和民商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畅通申诉渠道,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强化虚假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民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实现。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将金融监管部门纳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的监督。进一步密切与行政监察部门的沟通,加强对涉及金融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四是着力做好涉及金融领域的涉检信访工作。坚持下访和巡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金融领域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纠纷以及涉众型非法集资等案件引发的矛盾问题,积极协调有关企业和职能部门,妥善依法处置,有效维护广大群众、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7、强化涉及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预防工作,突出金融领域和企业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金融预防工作机制。联合市纪委、市金融主管部门建立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金融从业人员犯罪预防的常设性联系机制。开展信息互通、工作交流、办案协作、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研讨等工作,定期通报重大案件情况和影响金融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信息,进行金融风险提示和犯罪预警,增强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的能力和效果。创新预防宣传方式,成立预防犯罪讲师团,定期深入金融机构、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布典型案例、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卡、宣传图板进社区、播放廉政宣传片等,提高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8、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加强金融检察人才的培养,挑选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知识的业务骨干办理金融案件,由类案专办逐步形成金融案件专业办案队伍,提高办理涉及金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金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组织专业化培训,可以探索选派办案骨干到金融机构辅岗锻炼,不断提高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金融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

9、建立涉金融案件动态监控机制。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影响大的涉众型犯罪案件要及时报市院备案审查,市院视情况进行督办,以强化业务指导和重点把关。对涉众型、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集中、社会影响重大的金融犯罪案件要实施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刑事案件质量风险预警,及时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

10、建立涉及金融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就金融案件的办理加强对接联系,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量刑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依法、准确、稳妥办理金融案件。加强检察机关侦查、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对重大金融经济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捕诉衔接。

11、建立专家辅助办案机制。从金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法律专家、学者中挑选部分人员成立金融检察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金融实务专家在专业性强、案件类型新、社会影响大的金融案件办理中的专业咨询作用以及调研中的论证作用,为办案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12、建立横向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与市金融工作局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包括实务方面的案例,金融综合改革的做法等,根据收集的资料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市金融工作局建立金融案件执法办案协作和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协商解决金融领域执法中的新情况,不断形成服务合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实效

13、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金融改革实际,建立服务保障泉州市金改区建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市院研究室具体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泉州金改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系。两级院要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服务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金融检察工作领导,细化责任,做到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为金改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的联动效应,将服务保障工作推向深入。

14、加强金融检察队伍建设。以专业化、精英化为目标,加快金融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具备金融、经济及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型队伍的培养机制。通过加强与高等院校、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业务机构等合作与资源共享,聘请法学金融专家、金融实务人士授课、定期开展与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的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快培养既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适应金改区建设,胜任金融检察工作的专业化队伍。

15、重视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关注并回应金改区建设中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希望与要求,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金改区建设中的工作举措、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努力提升服务金融综合改革的形象,营造推进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16、深化金融检察理论和实务调查研究。加强金融案件的法律适用、诉讼程序、证据标准、防控对策等问题的调查研究。通过类案研究,统一监督标准,提升监督效果。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主动为有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完善内部管理,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建议,为保障服务金改区建设、推进金融法制化建设建言献策。

17、推进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提升。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良好社会形象。更加重视加强民意沟通,及时回应群众对司法保障服务金融改革发展的关切和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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