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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市院举办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市院和《人民检察》杂志社共同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邹雄、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应邀参加,并针对晋江市院办理的污染环境典型案件引申出的如有毒物质界定、废水检测抽样点选取、私设暗管行为认定、行政处罚能否折抵罚金等有关法律适用问题阐述了观点,市院副检察长樊美清、晋江市院副检察长余冬阳从实务角度发表了意见。研讨会由市院研究室主任李容榕主持,市院领导朱永峰出席研讨会,两级院30余名业务骨干旁听了研讨会并参与现场提问互动环节活动,《人民检察》杂志社副主任、主编助理罗欣作总结发言。
近年来,我市两级院始终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法律适用,突出业务指导,加强执法办案,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犯罪的侦查取证与法律适用仍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此次研讨会有助于深化实务界、理论界的沟通交流,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具有积极意义。研讨会成果将在《人民检察》杂志、《检察日报》以及正义网刊登。
6月25日下午,市院举办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市院和《人民检察》杂志社共同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邹雄、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应邀参加,并针对晋江市院办理的污染环境典型案件引申出的如有毒物质界定、废水检测抽样点选取、私设暗管行为认定、行政处罚能否折抵罚金等有关法律适用问题阐述了观点,市院副检察长樊美清、晋江市院副检察长余冬阳从实务角度发表了意见。研讨会由市院研究室主任李容榕主持,市院领导朱永峰出席研讨会,两级院30余名业务骨干旁听了研讨会并参与现场提问互动环节活动,《人民检察》杂志社副主任、主编助理罗欣作总结发言。
近年来,我市两级院始终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法律适用,突出业务指导,加强执法办案,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犯罪的侦查取证与法律适用仍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此次研讨会有助于深化实务界、理论界的沟通交流,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具有积极意义。研讨会成果将在《人民检察》杂志、《检察日报》以及正义网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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