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资料、房产、投资经营企业、出国出境、操办婚丧喜庆、上交礼品等情况,廉政档案将作为检察人员晋升、提拔、奖励、惩处的参考依据,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提供廉政情况意见。二是推行廉政“微教育”。借助公众微博、微信等“微平台”,及时发布中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廉政警句格言等内容,依托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坚持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提高廉政教育的时效性。三是注重任前廉政教育。制定出台《选拔任用干部事前征求纪检组意见的实施办法》、《谈心谈话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组织干部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前征求纪检组意见,做好任前谈心谈话工作,切实从“源头”提醒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