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活动,市院监检察室及晋江市院、石狮市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对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单位提出希望,要求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用更高的标准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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