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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检察院出台《公诉部门释法说理工作暂行规定》
时间:2014-06-04  作者:  新闻来源: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洛江区检察院 谢丹婕)为保障公诉环节诉讼参与人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执法公信力、亲和力,5月26日,泉州洛江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公诉部门释法说理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共计二十条,将释法说理的一般原则与具体要求相结合,明确在进行释法说理工作中实行“审、听、说三部曲”工作机制,详细规定了公诉环节 “何时说理”、“谁说理”、“向谁说理”、“怎么说理”等各项内容,针对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等九种法律文书的不同特点分别规定了相应的释法说理要求,提高了释法说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对用语方式、说理内容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等具体要求进行细化规定,强化释法说理效果,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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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检察院出台《公诉部门释法说理工作暂行规定》

时间:2014-06-04  作者:  新闻来源: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洛江区检察院 谢丹婕)为保障公诉环节诉讼参与人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执法公信力、亲和力,5月26日,泉州洛江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公诉部门释法说理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共计二十条,将释法说理的一般原则与具体要求相结合,明确在进行释法说理工作中实行“审、听、说三部曲”工作机制,详细规定了公诉环节 “何时说理”、“谁说理”、“向谁说理”、“怎么说理”等各项内容,针对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等九种法律文书的不同特点分别规定了相应的释法说理要求,提高了释法说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对用语方式、说理内容以及涉未成年人案件等具体要求进行细化规定,强化释法说理效果,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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